2010年2月18日 星期四

[資訊]教育部2010年度補助留學生參加日本全國性、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事宜

教育部本項補助申請資格及程序如下

一、申請資格: 就讀「教育部台北駐大阪辦事處派駐人員文教轄區」之日本各大學留日學生。
二、名額: 本轄區10名。
三、補助金額: 美金300元(為利辦理撥付經費作業,美金補助款將兌換成日幣撥付,撥付手續費將從補助金額中扣除)。
四、申請文件: 申請表請依附件格式據實填具,並備齊規定文件,以利審查作業。
五、申請時限: 99年2月22日起至99年11月15日(應於參加全國性及國際性學術會議或藝能展演活動後四十五天內, 郵戳為憑),申請表格請郵寄至: 〒550-0001大阪市西区土佐堀1-4-8 日栄ビル 4F 台北駐大阪経済文化弁事処文化教育課
六、補助原則:
(一)申請人數超過本年度教...育部核定名額時,以未曾(含同時)獲得我國政府預算所提 供之留學獎助金者,優先考量。
(二)依所參加活動地位、意義、影響力等擇優補助。
七、審查結果訂於99年11月30日通知申請者。
八、受補助者名單及論文摘要(或展演活動說明)將於本處網頁上公告。
九、承辦窗口聯絡資料:電話:06-6443-8485 傳真:06-6459-2390 Mail: bunka@juno.ocn.ne.jp
十、申請表格請下載: http://www.taiwanembassy.org/public/Data/02181716971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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